各学院:
根据2015-2016学年校历安排,7月2日-7月29日为第三学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在第三学期集中安排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综合实习、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实习前应加强安全教育。
2.以专业为单位填报“2015-2016学年第三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表”,由学院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提交电子版、书面版(需签字盖章)各一份,表中的课程名称(实习名称)、学分必须与专业教学计划一致。
3.各学院应加强第三学期的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学校将开展第三学期教学检查工作。
4.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G20峰会校园维稳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8月20日之后至下学期开学之前不安排任何教学活动。
联系人:姜克威 电 话:88229021
邮 箱:kwjiang@nit.zju.edu.cn
教务部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