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已经由各学生所在单位核对完毕,为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下达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的教学任务。请各开课单位协调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及时地做好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1、各开课单位在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时,务必要按照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认真审查和安排,防止错、重、漏排教学任务的现象,在核对无误后,于5月10日(周二)下班前完成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
2、各开课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情况,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对于拟聘任的外聘教师,要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12年12月修订)》(宁波理工监〔2012〕289号)等文件进行传达说明,以免外聘教师因不了解学校相关规定而发生教学事故。在安排校内管理服务人员兼课任务时,兼课量每周不得超过4节课。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助理教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宁波理工人〔2014〕266 号)文件要求,新进校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在取得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承担主讲教学工作任务。
3、各开课单位在选用教材时,要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及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和其他质量高、有特色的教材,并对选用教材进行审核。同一名称的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种教材,务必达到“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教学要求。教材征订表中需要明确教材的级别,以便后期查阅和统计。
4、各开课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标准班上限人数组织教学班。要注意不同课程性质课程不允许合班,不同考核方式课程不允许合班。公共必修课需要合班授课的应尽量将同一学院班级安排在同一教学班内。教学计划中列入的专业特色课程(如双语教学课程、研究型课程、实践型课程),应依据开课学期按时、保质开出。
5、各开课单位要认真组织此项工作,并将具体事宜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按期完成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以确保新学期排课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操作步骤
(一)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落实
1、教学任务查询、打印: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进入“条件设置”界面,设定学年、学期、年级、校区名称(宁波理工学院)、学院,然后点定“全部任务”→“未落实任务”,点击“下达任务输出”,将记录导向EXCEL电子表格,产生各开课单位本学期的 “教学任务”。任务落实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
2、任务落实要求及注意事项
(1)将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时,要注意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如:教室要求、教材信息(包括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别、教材获奖情况(省级优秀/国家优秀等)等信息。
(2)开课单位在系统中落实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际开课的专业选修(方向)课程的教学任务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非专业人数)落实人数。
(3)各开课单位在落实既包括理论教学环节又包括实验教学环节的课程教学任务时,要根据实验室规模确定小班人数,在“场地要求”一栏选择(填写)实验室名称,完成实验教学环节部分的教学任务。
(4)各开课单位在填写“教学任务通知书”时,如任课教师为外聘教师,要在教学任务通知书中的“讲课教师/实验教师”一栏中注明“(外聘)”。
(5)在平衡学生整个学期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允许对排课周数提出特殊要求,如半学期排课(前半学期为1-8周,后半学期为9-16周),同时标注在纸张版教学任务书中。
(6)各开课单位要特别注意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教学班合成人数要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工作量及津贴核算办法(2013 年12 月修订)》(宁波理工教[2013]213号)文件执行,如果发现未按规定落实任务者,将予以退回,重新落实。
(7)各开课单位要特别注意所在单位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是否有专业(方向)分流情况,如果有则教学任务一定要落实到新的分流后的专业名称上,下学期专业分流情况请见“附件2”。
(8)在教材录入系统的时候,自编讲义也要录入系统。其中,作者写“编写者”,出版社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材名称写“自编讲义名称”。
(二)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任务落实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下达表》见“附件3”,任务落实操作说明请见“附件5”。
2、任务落实要求:每门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的总学时为32学时,学分为2.0,起止周为1-16周(第16周考试);原则上,教学班容量设置为120人。
(三)学科交叉课任务落实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下达表》见“附件4”,任务落实操作说明请见“附件5”。
2、任务落实要求:
(1)教学班容量:一般设置为80人;
(2)面向对象务必选择明确(面向哪些年级、专业);
(3)上课时间应与计划内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统筹考虑,避免同一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冲突。
三、任务落实资料提交
(1)教学任务通知书打印: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查询统计分析”→“教学任务查询”,修改学年学期,来源表选“全部”,“在 方框上打钩”,然后点击“开课学院查询”,将记录导向EXCEL电子表格,产生已安排的“****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通知书”(格式参见附件6),经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稿报送教务部。
(2)各开课单位要在教学任务完成后,统计本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登记表(格式参见附件7),经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稿报送教务部。
四、特别说明
1、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时间为每周周四8、9节,周四10、11节,周五6、7节,周五8、9节,各学院请按规定时间段申报公选课。
2、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学科交叉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安排统一在排课期间完成,任务落实过程中只申报任课老师、教材等信息。
3、下学期需要开设重修单开班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请综合考虑任课教师的任务分配情况,预留相应教师组织重修单开班的教学工作。
联系人:方娟娟;短号:669264;
附件:
教务部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