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征集201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16]3号)文件精神, 2015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征集评审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立项项目申报数量不限。凡是2016年5月之前已经完成的省、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课题研究如需延期者须上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申请表》,延长时间至多一年。
2.未立项项目我校限额2项。虽未立项,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研究,确有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成果可推荐参评。
二、成果评审程序
1.初审:学校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活页评审。
2.活页评审:由市教科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外省、市)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活页盲评,评出A、B、C、D四个层次。
3.复评:市教科规划办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不同类别的分组方式,分两次对参评成果进行审阅,提出A、B、C、D四个层次的复评意见。
4.答辩:根据活页评审和两次复评的情况,确定一、二、三三个层次的成果建议名单。市教科规划办组织省内外有关专家对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第一层次候选成果进行答辩评审。
5.终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
6.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宁波教育科研网”公示,并设置为期一周的成果争议期。公示结束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①《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五份,注意填写时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
③《课题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各一式三份。
④《汇总表》一式一份。
所有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请参照“申报材料有关事项说明”填写。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2.申报的课题成果材料严禁抄袭与剽窃,附件材料切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奖项。
3.以上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于5月13日前报送教务部(行政楼302),电子版发送至zxy@nit.net.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晓燕,电话:88130052、667508。
附件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2.宁波市201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活页评审表
3.申报材料有关事项说明
4.宁波市201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汇总表
教务部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