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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核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统筹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核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计划内课程的核对工作

(一)开课计划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请各单位根据《开课计划核对表》(附件1)核对20122013201420152016级开课计划中的各项课程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 关于专业方向课(专业选修课),继续实行先排课、后选课,请各单位将学生选课前确定不开设课程信息及不开原因填写至附件2,需提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

2. 如果个别教学计划需要调整,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中提交更改计划,打印并提交《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书面材料。

3. 在开课计划核对表的“学院意见”处做好标注,并提交全部开课计划的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说明如下:

1)对于核对无误的课程,标注“开设”;

2对于全外语或双语课程,标注“开设,双语”或“开设,全外语”;

3)涉及多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果不在当学期录入成绩,标注“开设,不落任务”;

4)对于选课前确定拟开设的专业方向课(专业选修课),标注“拟开设”并注明课程容量;

5)对于调整、遗漏、已开设、不开设等课程,做好相应备注,其中,不开设的课程需注明原因。

(三)关于2016级普通本科专业开课计划,暂先按照《开课计划核对表》核对,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开课计划再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关于2016级专升本专业开课计划,请经贸学院、传媒学院、外语学院、信息学院、生化学院、管理学院于413日前报送2016级专升本专业培养方案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开课计划核对工作随后开展。

二、关于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的落实工作

(一)《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见附件3,下学期落实任务不应少于“应承担课程门数”,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4);如有新开课程,请任课教师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定选修课申报表》及《课程教学大纲》(附件56)。以上均需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二)课程开设要求:每门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的总学时为32学时,学分为2.0,起止周为1-16周(第16周考试);原则上,教学班容量设置为120人。教学单位应统筹安排公选课的上课时间(周四8,9节,周四10,11节,周五6,7节,周五8,9),尽量均匀分布,不可集中在某一时间段。

三、关于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7),填写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拟开设的学科交叉课程信息,建议在《2013-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或已开出课程(附件7)中选择课程。

四、关于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以上需提交的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于418日前(2016级专升本培养方案413日前)交至行政楼3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xxh@nit.zju.edu.cn,联系人:徐晓红,联系电话:88130052

五、关于专业分流工作

本学期开展该项工作的单位,请于418前填写完成附件8,于520前填写完成附件9,电子文档发送至xxh@nit.zju.edu.cn

六、特别提醒

(一)对于学科交叉课,已经开出的或者将要开出的课程,不得再以公共选修课的课程类别开设;对于公共选修课,已经开出的或者将要开出的课程,不得再以学科交叉课的课程类别开设。

(二)2013级作为《2013-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首届执行年级,下学期将进入大四阶段,请各学院特别关注该年级各专业各类课程的开设和修读情况,如发现漏开、漏修等情况,应及早发现并提出解决方案。

附件:

12016-2017-1-开课计划核对表418日报送】;

22016-2017-1-专业方向课不开设课程汇总表(选课前)418日报送】;

32016-2017-1-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

42016-2017-1-公共选修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418日报送】;

5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定选修课申报表

62013-2016级课程教学大纲格式》(2014年修订);

72016-2017-1-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418日报送】;

82016-2017-1-各学院专业分流情况统计表(虚拟班)418日报送】;

92016-2017-1-各学院专业分流名单520日报送】。

教务部

201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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