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工作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定于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11日(第十一周—第十三周)进行期中教学例行检查,请各学院在此期间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组织召开的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以备核查。
各学院撰写的自查总结请于2015年12月18日(周五)前交教务部(电子版、书面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ftm@nit.zju.edu.cn)。
附件: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检查自查内容
教务部
2015年11月18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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