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宁波理工教〔2010〕1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和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2013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和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二)结题验收: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内含结题报告不少于3500字)。上报《结题书》纸质1份及电子版,并附主要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中期检查:统一采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上报《中期检查表》纸质1份及电子版。
相应表格在教务部网站“下载专区”栏自行下载。
(三)结题要求:项目结题除提交项目结题申请表外,须有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公开发表。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还需组织一次公开课或在教学法研究活动中作主题发言方能结题。
教务部对各单位上报的结题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对项目质量控制不严,项目完成质量不高的单位,下年度视情况限制相应类别项目申报。
各单位请于11月27日前将相应材料报教务部(行政楼30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xy@nit.net.cn。联系人:曾晓燕,联系电话:88130052、667508。
附:1.2015年度应结题项目一览表
2.2015年度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教务部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