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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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与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2014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4年立项的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我校立项情况如下:
2.2014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二、结题要求
(一)延期与终止
因各种原因终止课题研究或延期结题的填写《浙江省教育科学2014年规划立项课题终止(延期)汇总表》。延期的需提交《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按规定延期时间不得长于原定研究周期。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视为撤项终止研究,不予结题。
(二)结题办理
规划课题完成后结题前,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
符合免鉴定要求的,需提交:
1.《浙江省教育科学2014年规划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份,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课题免于鉴定的条件。
2.《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结题申报表》两份。
3.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宁波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管理部门三等奖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已办理结题的,填写《浙江省教育科学2014年规划立项课题结题汇总表》
三、截止日期
2014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教务部办理截止日期为11月6日。
请严格按照浙江省教科规划办结题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结题工作,并将相关资料送至行政楼302室,同时电子版发至zxy@nit.net.cn联系人:曾晓燕,联系电话:88130052/667508。
附件:
教务部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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