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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开展专业发展规划编制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高等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42号)精神和我校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求,决定开展“专业发展规划编制”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前期调研工作。

专业发展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要围绕学校“十三五专业优化调整的总体目标,结合人才社会需求、专业影响力、专业相似度、招生就业情况、办学成本、专业发展困境等因素,开展专业适应度调研。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要全面科学总结2013-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2013方案”),结合专业认证要求和2017高考招生政策变化,深入开展人才培养质量社会需求调研。

一、 组织机构

各学院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专业负责人、研究所所长、课程组长等,负责调研计划编制、工作指导以及后期专业规划编制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论证。

二、 工作内容

1.专业优化与人才社会需求调研。要立足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坚持全面性和多样性原则,面向行业、各层次高校、国内外高校,把“毕业生、企业、政府、相关行业协会、兄弟院校、专家”等作为调研的主要对象,采用“走出去”与“请进来”结合的方式,通过收集信息、发放问卷、实地走访、考察交流、会议研讨等多种形式,对专业设置、专业地位、人才社会需求信息进行全面了解。

2.2013方案的科学总结。要召开教师和学生等各个层面的座谈会、研讨会,对已有成果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具体包括培养目标定位、基本原则、基本框架、课程设置、学分安排、学期设置以及实践教学执行等问题。

三、进度安排及要求

12015930日前,完成调研计划制定。要求各学院制定好调研工作计划,明确调研相关工作开展的要求,并将调研计划(格式可参照附件1)上报教务处。

2. 20151130日前,完成2013方案总结与人才社会需求调研工作。要面向行业、国内高校、国外高校开展调研,与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学生(包括在校生、毕业生)、教师以及省内外专家座谈。

3. 20151218前,完成调研报告。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各专业2013方案总结、专业优化与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内容应包括调研过程、基本情况、调研结论、专业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设想等。

上述材料上报要求为纸质稿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至xxh@nit.net.cn

专业发展规划编制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是保证专业优化调整和人才培养方案质量的重要基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专业发展规划编制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前期调研工作计划

教务部

2015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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