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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活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6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与浙江省高教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2015年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1. 精品视频公开课

2. 精品资源共享课

3. 微课

二、评比内容及要求

1.精品视频公开课

1)课程要求

精品视频公开课是以大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大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建设重点在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课程。申报的课程应注重突出本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充分体现学校先进的教育理念、鲜明的学科特色、一流的教学水平、优秀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

课程须同时符合网络传播特点,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5讲,每讲时长2050分钟。

2)教师要求

主讲教师须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善于与学生互动,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保证视频课堂的现场教学效果。每门课主讲教师不超过3人。

3)视频要求

课程制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媒体制作、传播标准和规范,符合《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精品视频公开课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知识产权。

要求视频公开课成果不曾参加任何相关评审或是出版,已经获奖或已报送教育部立项的课程将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2.精品资源共享课

1)资源共享课成果应是一门完整的网络课程,有完整的课程内容体系、新颖的教学设计思路、丰富的、多元化的课程相关资源及配套的课程教学实况录像。

2)参评作品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自主研发或主要参与研发,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知识产权的网络课程及课程资源。

3)要求资源共享课成果不曾参加任何相关评审或是出版,已经获奖或已报送教育部立项的课程将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3.微课

微课是指基于教学设计思想,使用多媒体技术在5-10分钟以内就一个知识单元进行针对性讲授或讨论的一段视频和音频。系列微课是指一系列或具有连贯性知识点的微课。

1)介质要求

可以使用手机、数码相机、DV等摄像设备拍摄和录制,也可以使用录屏软件录制的音、视频或其它,形式不限。

2)内容要求

画质清晰,文字内容正确无误,无科学性、政策性错误;声音清楚,语言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详略得当,讲解精炼。时间须严格控制在5-10分钟。微课片头显示标题、作者、单位、微课适用对象及微课所属学科、教材、单元、知识点等信息,微课标题以知识点命名。微课选题得当,具有针对性,适合于多媒体表达,避免黑板搬家现象。选题应围绕日常教学或学习中典型、有代表性或课堂教学过程中难以用传统方式解决的问题进行设计。

3)数量要求

在量上要求不少于5节微课程,总时间不低于25分钟。

三、报送和评审

1.申报数量:本次三种类型的成果评比我校共限报12项。

2.评选方式:学校组织申报、省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网上公示、省教育技术中心和省高教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联合行文公布获奖名单。

3.评审要求:详见《精品视频公开课评审指标》、《微课设计评审指标》及《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本科)》。

4.报送材料:所有参评作品均需填写《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参评申请表》3份,《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汇总表》1份。另外,精品视频公开课成果与微课设计成果以光盘形式报送。精品资源共享课成果统一整合至“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络教学平台——精品课程——省(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并在《汇总表》中填写存放课程的服务器网址、不同权限的用户名及密码。

以上材料请于913日前报送教务部(行政楼30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xy@nit.net.cn。联系人:曾晓燕;联系电话:88130052 667508

附件:

1.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参评申请表.docx

2.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汇总表.docx

3.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pdf

4.精品视频公开课评审指标.pdf

5.微课设计评审指标.pdf

6.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本科).pdf

教务部

20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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