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全体学生:
本学期选课工作将于6月8日开始,为保证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选课涉及到学生的学业进程,请各学院(系)负责学业指导的教师认真做好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要求学生根据班级课表做好合理的选课规划。各学院(系)要认真负责地将本次选课安排通知到每一位需要参加选课的学生,每位学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选课。
二、选课类别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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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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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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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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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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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
201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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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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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4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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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学生最多可选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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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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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专业教学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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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要求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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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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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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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4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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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学生最多可选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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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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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专业教学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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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要求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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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交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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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专业开课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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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要求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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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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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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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Ⅴ》
《商务翻译实践》
《西方文化与交际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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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选1 ;
(2)入学修读《大学英语Ⅲ》的学生必选;
(3)学生不得重复选择已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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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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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Ⅲ,共19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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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选1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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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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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4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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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学生最多可选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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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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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专业教学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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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要求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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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交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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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专业开课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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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要求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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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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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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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Ⅰ,18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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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选1个项目;
(2)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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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说明:
(一)学科交叉课:课表内每周2~4学时,详见附件1。
(二)体育课:课表内每周2学时,详见附件2。
(三)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课表内每周2学时,可选时间为周四8、9节,周四10、11节,周五6、7节,周五8、9节,详见附件3。
特别说明:自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不再实行选课。公共基础部将为2013级未选过该两门课程的学生安排相应时间进行修读,在保证没有课程冲突的前提下为学生编班。相关学生名单见附件5,学生可在个人课表中查询具体上课时间。如名单有遗漏或有已修读等情况,请与公共基础部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见文末。
三、选课时间及安排
(学生个人课表首次查询时间:2015年6月4日下午14:00起)
第一轮(预选):6月8日12:30~6月11日11:00。课程可选可退,选课不受容量限制,不分时间先后。选课结束后,对超过选课容量限制的课程,由系统按照毕业年级优先原则进行随机抽签,抽签后如果课程在学生个人课表中显示,则表示已经选中,如未显示,则表示没有选中。学生个人课表查询时间:6月11日17:00以后。
第二轮(正选):6月12日12:30~6月15日11:00。课程可选可退(包括第一轮抽签过的课程),选课受容量限制,按照先到先得原则。选课结束后,根据教学资源和选课情况对部分教学班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选课人数不足25人的教学班停开,各教学单位应将教学班调整情况于6月15日14:00前报送教务处。
教学班调整情况将在教务部网站和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学生应按时查看公布的信息和个人课表,课程如在个人课表中显示,则表示已经选中,如未显示,则表示没有选中。学生个人课表查询时间:6月15日17:00以后。
第三轮(补选):6月16日12:30~6月18日11:00。课程可选不可退,选课受容量限制,按照先到先得原则。选课结束后,学生应按时查看个人课表,课程如在个人课表中显示,则表示已经选中,如未显示,则表示没有选中。学生个人课表查询时间:6月18日15:00以后。
四、选课注意事项
(一)其他原则参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宁波理工教[2013]147号)。
(二)学生在选课前,应全面了解本专业的培养计划,熟悉教务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通读《学生选课操作手册》(附件4),在学业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安排好课程修读计划,并应按时认真查看个人课表。
(三)选课网址: http://jwxt.nit.net.cn/default2.aspx(入口1),http://10.80.96.222(入口2)。
(四)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如需要教材,请点击“预定教材”选框,否则,将不予发放教材。
(五)对于同一门课程,每位学生限选一次,如对同一门课程选修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仅记录一次成绩与学分。
(六)对于网络公选课,课表查询方式参见《学生选课操作手册》。学校将于6月下旬开展一次网络课程培训,请关注校网通知。
(七)对于未参加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学生,将不能参加第一轮选课。
(八)针对部分学籍异动或者需要修读同类型课程中的高层次课程等情况的学生,补退选工作将于下学期第1-2周进行,具体安排届时关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九)学生应在下学期开课前,认真查看个人课表,确认上课时间和地点。
(十)学生应慎重选课,自2013级起,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波理工教[2013]124号)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单和学籍档案。”
(十一)学生在选课期间,应及时注意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选课信息及相关事宜,如有不明事宜,可向学院(系、部)教务办公室或教务部咨询,咨询电话:
经贸学院:88229133,张老师;传媒学院:88130232,李老师;
外语学院:88229088,何老师;信息学院:88229056,徐老师;
生化学院:88229543,张老师;机能学院:88229579,章老师;
土建学院;88130061,李老师;管理学院:88229523,吴老师;
法 律 系:88229577,林老师;基 础 部:88229525,顾老师;
教 务 部:88130052,徐老师;
教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88229020,陈老师。
附件:
1、学科交叉课选课目录;
2、体育课选课目录;
3、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及简介;
4、《学生选课操作手册》;
5、2013级未选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学生名单。
教务部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