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加强教学工作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定于2015年5月4日至5月29日(第十周—第十三周)进行期中教学例行检查,请各学院(系、部)在此期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做好座谈会相关会议记录,自查总结于2015年6月5日(周五)前交教务部备案(电子版、书面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ftm@nit.zju.edu.cn)。
附件: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检查自查内容
教 务 部
2015年5月6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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