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务部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及应用水平,丰富教学内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推荐优秀多媒体课件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参赛的课件必须为我校教师制作的非正式出版物;

2、学校各类课程课件均可参加申报;

3、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不超过8人,各教学单位参赛课件数量不限;

4、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制作工具和风格形式;

5、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

(二)材料报送

1、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推荐参赛的多媒体课件作品刻盘报送,要求运行良好。单机版课件须提交可执行程序参加评审,还可自愿提供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作为辅助参评资料;网络版课件须提交源代码、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参加评审,发布在公网的,还可提供网址作为辅助参评资料。

2、参赛作品要求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附件2)的规定执行。

3、请各教学单位于615日前将推荐参赛的作品光盘及汇总表报送教务部(行政楼302)。联系人:徐晓红;联系电话:88130052E-mailxxh@nit.zju.edu.cn

(三)遴选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多媒体课件作品进行遴选,评审标准参见附件2中的《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分标准》。凡经学校审查同意推荐参赛的多媒体课件,作品评审费由学校支付。

本次大赛中的微课组比赛,有意向的教师可自愿参加,作品的参赛费用由参赛教师自行解决。

附件:

1参赛作品推荐汇总表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21号);

3、《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5]25号)

教务部

2015518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