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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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1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中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9-10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课程的过程考核工作。数学类、物理类、大学英语类等公共基础课程和《理论力学》等学科大类与专业基础课程要集中组织期中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其他类课程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期中考核。

2、各研究所教学负责人要对命题、评分标准等严格把关,确保试卷质量及课程考核质量。

3、各单位要根据教务部提供的时间节点,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好期中考试课程的时间、监考教师等。

4、任课教师应在期中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公布期中考试成绩并及时进行试卷分析;一周内向所在学院(系、部)教务办提交期中考试成绩分析表,各学院(系、部)将分析表汇总后报教务部备案

附件:2014-2015学年第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分析汇总

教务部

2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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