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2014-2015学年校历安排,7月3-30日为第三学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系)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在第三学期集中安排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综合实习、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
2.以专业为单位填报“2014-2015学年第三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表”,由学院(系)汇总后于5月22日前提交电子版、书面版(需签字盖章)各一份,表中的课程名称、学分必须与专业教学计划一致。
3.各学院(系)应加强第三学期的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学校将开展第三学期教学检查工作。
联系人:姜克威 联系电话:88229021 E-mail:kwjiang@nit.zju.edu.cn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三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表
教务部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