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做好2015届学生毕业前重修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学生有课程未通过,且在第八学期(五年制为第十学期)无机会重修,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
1、第七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开设的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不及格课程经连续重修后仍未通过者;
3、因学籍异动等情况,课程无机会补修者。
注意:各学院(系)必须严格审核考试资格,不符合考试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其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缴费
3月17(上午8:00)至19日(下午17:00),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陆网站报名,各学院(系)教务办负责审核学生考试报名资格。3月20日,各学院(系)审核报名学生是否符合报名资格要求,3月23日确定考试名单。3月24-27日,学生应确保农行卡内有大于或等于应缴费用的金额,小于应缴费金额都会扣费不成功。扣费不成功者,属于自动放弃考试报名,不能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
三、考试时间
毕业前重修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落实教师出卷及安排考场、监考教师,公共课由各开课单位负责安排。5月5-7日,公共课程考试(5日基础部,6日外语学院,7日信息、传媒学院等);5月8-11日,各学院安排考试。
四、考试工作安排
1、各学院(系、部)在4月8日之前安排相关教师出卷,并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考场,落实监考教师;
2、4月9日,各学院(系、部)报考试安排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到学校教务部(纸质版+电子表格),由教务部汇总信息后4月13日之前在学院网上进行公布,学生所在学院(系)教务办负责通知学生到网站上进行查看。
3、各学院(系、部)自行印刷试卷,超过50份的可联系学校印务中心,并做好试卷保密及存档工作;
4、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公共基础部及时安排试卷批阅工作,在5月13日之前将成绩上报给学校教务部。
教务部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