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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期末考试期间学生违纪情况的通报(二)
发布时间:2015-01-15    点击数:
 

2015115日(周四)举行的考试中,经考试现场及标准化考场监控设备确认,有2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XX,男,广告131班学生,在《传播学概论》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XX,男,中美国贸121班学生,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中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将草稿纸带出考场,并扰乱考场秩序。

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波理工教[2013]124号)规定,该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学[2013]231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部

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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