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务部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9    点击数:
 

各学院(系)、公共基础部: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即将开始,现将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工作
2015年3月1日老生注册报到,各学院(系)要根据学生的缴费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的实时报到、注册工作,并于3月1日17:00之前统计学生注册情况。对于未及时报到注册的学生,请学院(系)尽快联系学生办理。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二、补考及成绩管理工作
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学生补考时间为3月2日-8日,时间、地点安排将在期末考试后公布在教务部网上,各学院(系)要督促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及时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校内地址:http://10.80.96.131/default2.aspx; 校外地址:http://jwxt.nit.net.cn/default2.aspx) 查询补考安排,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同时,请各教学单位做好补考监考教师的告知工作,提醒各监考教师准时到场监考。
2、请各位教务员或任课教师在学生补考结束后三日内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3、请各学院(系)通知相关学生于开学第一、二周申请办理免修(网上流程)、自修(纸质流程)手续,课程替代(网上流程)办理时间为第一周至第四周
三、学籍处理工作
1、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请各学院(系)在3月6日之前按照“学生转专业流程单”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各类移交工作,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和选课指导工作,同时要求学生检查自己的新课程表,确保无误。
2、做好各类转学、退学、休学学生的离校工作。请各学院(系)及时通知上述未办理手续的学生按规定完成离校手续。
3、做好休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开学第一周,请各学院(系)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持有关证明提出复学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各学院(系)相关老师应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指导,帮助学生检查课程表是否准确无误。
4、请各学院(系)在补考结束后及时上报《毕结业结论更新表》(附成绩单和照片),于3月13日之前完成结业生换证工作。
5、请各学院(系)在补考结束后更新2015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学位资格预审核数据,并根据预审核情况,督促相关学生补足公共选修课课程学分或参加未通过课程的重修。
6、请各学院(系)根据补考成绩在3月16日之前完成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并上报处理结果。
四、重修、选课工作
1、需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重修教学班的各教学单位,请于3月6日17:00前把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任课教师、上课时间、教室要求等以电子版发送给陈老师156288116@qq.com
2、需重修、补修、提前修课等的学生于3月5-15日期间及时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且所在学院(系)审核确认后即可到相应班级上课,逾期不予报名。请各学院(系)及时督促学生并认真做好各类学业指导工作。
3、学校重修等选课流程为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等选课——学生所在学院(系)审核确认——学生再次登陆系统校对已选课程及应缴费用、银行卡存钱——财务处银行卡扣费——应缴费用扣费成功的学生即视为重修等选课完成,反之则视为重修等选课不成功
注意事项:
(1)经与学校财务处沟通,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除了结业生可以到财务处柜台直接缴费外,其他学生一律采用银行卡扣费的方式收取重修等选课费用。
(2)学生扣费银行卡只限本地农行卡,银行卡遗失的同学请及时补卡。
(3)参与重修等选课的学生必须确保农行卡内有大于或等于应缴费用的金额,小于应缴费金额都会扣费不成功,从而将会导致重修等选课不能完成、不能参加当学期期末考试。
(4)学生校对课程及应缴费用、农行卡存钱时间:2015年3月16-27日。
(5)财务处农行卡扣费时间:2015年3月30日。
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完成的学生,如果已选的体育课和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与其他课程存有冲突,须在2015年3月2日8:30-3月4日16:30期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自行在网上调整。如果因时间冲突不能在网上选课,按第5条操作。
5、由于复学、转学等学籍异动原因而未完成以下课程选课工作的学生,请于开学后携带本人学生证到指定办公地点办理选课手续,截止时间为3月13日。具体选课地点、联系老师分别为:
【体育课】游泳馆107室(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88229095)
【外语课】SC404-3(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88229088)
【思政课】NB310(南)(联系人:顾老师;电话:88130069)
【公共选修课】行政楼301(联系人:徐老师;电话:88229183)
【专业选修课】【学科交叉课】各学院(系)教务办
※说明※
(1)已选上公共选修课的学生,如果不是由于学籍异动(转专业、复学、转学等)原因造成课程冲突,均不允许退选、改选课程;对于教学班有余量的公共选修课程,允许公选课学分未修满的毕业年级学生补选。
(2)选过网络课程的学生须登陆教务管理系统仔细查看课表,已选中的课程在课表的底端显示,切勿漏修课程。
(3)如果专业选修课或学科交叉课非学生所在学院(系)开设,请学生所在学院(系)与开课单位协商解决。
6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成功选择网络公选课的学生,请于3月9日-3月15日期间在课程平台上完成首次登录,逾期将被取消课程修读资格,课程成绩记为0分。课程平台登录入口:进入教务部网站http://jwc.nit.net.cn/,点击“尔雅通识课”,按照网站提示登录。完成首次登录后,按照已选课程的要求进行学习。
五、国(境)外交流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1、随着出国交流学习学生人数逐年增长,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的学籍与成绩,请各学院(系)于3月6日之前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生名单上报教务部,并及时做好此类学生选课课表检查工作。
2、上一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申请学分认定的时间为开学第一周至第四周。学分认定申请流程请详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对外交流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教[2011]146号)。
六、教师开课准备工作
1、请各位任课老师围绕课程目标,对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设计,撰写教案,填写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实行网上填写,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经研究所审核签字后,于开学第一周交所在教学单位保存并告知学生。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师教学日历的填写、审核、归档工作。
2、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已于2014年12月中旬投入使用(教务部主页右边的“网络教学平台”)。请已立项的第一批、第二批专业核心支撑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3月2日前将课程资料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教务部将于3月份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课程验收的主要依据。
七、其他工作
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已公布,请各学院(系)、相关教学单位在开课前以各种形式再次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查阅课程安排,对于外聘教师要告知其本人,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一周实验课如不开课,请及时通知学生。同时,为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开学初严格控制教师停、调课申请,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师调停课的把关工作。
2、老生教材的领取时间为2月28日-3月1日,以班级为单位发放,由各班班长持身份证负责领取。具体安排参见教务部相关通知。
教务部
2015年1月19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