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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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提升课程教学效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进教学理念从“知识输出”转变为“能力培养”、从“以教为主”转变为“以学为主”,实现教学方式的理论实践相结合、第一第二课堂相结合、过程结果相结合。围绕提升课程(群)教学效果目标,贯穿学校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特色,深入思考当前教学当中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通识课程、大类课程、专业课程的不同特点开展相应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以及教学运行管理方面的研究。
本次教学研究与改革重点支持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开展基于问题的学习、探究式学习和体验式学习等深层次学习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研究,倡导以培养毕业生综合能力为导向的项目式教学改革。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承担拟改革课程的主讲任务并从事过该门课程至少两届教学经验或者有过2年以上教学管理经验。有校级教改项目在研者不得申报。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1项。
2. 申报项目组应在回答“为什么要改?改什么?怎么改?改革方案如何在课程教学中实施?改革模式如何应用到其他课程”等问题之后,明确教学改革总体目标,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设计完整的课程标准和教学方案,改革预期效果好并能量化,能形成一个在相关专业或课程中具有标志性、普适性、示范性的核心模式,能对其他课程起到示范、可供复制的作用。
3. 相关改革内容已获校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立项不可重复申报。
三、项目立项
2015年计划立项46项,立项方式采用“推荐+备案”方式,各单位具体名额见下表: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经贸学院
4
机能学院
4
传媒学院
4
土建学院
4
外语学院
6
管理学院
5
信息学院
6
法律系
2
生化学院
4
公共基础部
4
教务处
3
注:教务处3项用来资助教学运行与管理方面研究,申报对象为全校教学教务管理人员。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申请可延长1年。教改方案要在项目研究周期内试行,并需开设不少于两次的开放课堂,以便于学习观摩。
2.每个项目资助经费0.5~1.5万元,按照项目建设需要及预算情况核定,计算教研业绩分40分。项目立项后即拨付一半经费,当年计算一半业绩分;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项目结题验收后,计算剩余业绩分。
3. 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成果证明和1篇公开发表在正式期刊上的教研论文。
4.其余事宜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宁波理工教[2010]131号)执行。
五、申报程序
1.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表》,学院(系、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按照项目质量排序后向学校推荐。教学运行与管理方面的申请书直接报到教务处评审。
2. 教务处审核后发文公布立项项目。请各学院(系、部)于2015年1月20日17:00之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汇总表送交教务处刘哲老师(行政楼301办公室,联系电话:88229021),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liuzhe@nit.net.cn。
教务部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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