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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核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3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

为统筹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核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的核对工作

(一)开课计划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请各单位根据附件1核对20102011201220132014级开课计划中的各项课程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 关于专业选修课(专业方向课),继续实行先排课、后选课,请各单位将学生选课前确定不开设课程信息及不开原因填写至附件2,并提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

2. 如果个别教学计划需要调整,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中提交更改计划,打印并提交《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书面材料。

3. 在开课计划核对表的“院系意见”处做好标注,并提交全部开课计划的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说明如下:

1)对于核对无误的课程,标注“开设”,其中,涉及多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果不在当学期录入成绩,标注“开设,不落任务”;

2)对于选课前确定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专业方向课),标注“拟开设”并注明课程容量

3)对于调整、遗漏、已开设、不开设等课程,做好相应备注,其中,不开设的课程需注明原因。

4. 请各单位将需提交的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于1024日前交至行政楼30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xxh@nit.zju.edu.cn,联系人:徐晓红,联系电话:88229183

二、关于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的落实工作

(一)《2014-2015学年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见附件3”,下学期落实任务应不少于“需落实门数”,教学任务于117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落实完毕,任务落实操作说明请见附件4

(二)任务落实要求:每门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的总学时为32学时,学分为2.0,起止周为1-16周(第16周考试);原则上,教学班容量设置为120人。

(三)如有新开课程,请任课教师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定选修课申报表》及《课程教学大纲》(附件56),各单位将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审核并汇总后,于117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xxh@nit.zju.edu.cn,书面材料送至行政楼301室。

三、关于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7),填写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的学科交叉课程信息,建议在《2013-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选择课程,并于1024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xxh@nit.zju.edu.cn书面材料送至行政楼301室。

四、关于专业分方向工作

本学期开展该项工作的单位,请于1024前填写完成附件8,于125前填写完成附件9,电子文档发送至xxh@nit.zju.edu.cn

附件:

12014-2015-2-各学院(系)开课计划核对表

22014-2015-2-各学院(系)专业选修课不开设课程汇总表(选课前)

32014-2015学年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

4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任务落实操作说明

5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定选修课申报表

62013-2016级课程教学大纲格式》(2014年修订);

72014-2015-2-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

82014-2015-2-各学院(系)专业分流情况统计表(虚拟班)

92014-2015-2-各学院(系)专业分流名单

教务部

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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