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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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0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中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9-10周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课程的过程考核工作。从本学期开始,数学类、物理类、大学英语类等公共基础课程和《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等课程要集中组织期中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其他类课程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自行进行考核。
2、请各研究所教学负责人对期中考试课程的命题、评分标准等严格把关,确保试卷质量及课程考核质量。
3、请各单位根据教务部提供的时间节点,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好期中考试课程的时间、监考教师等。
4、任课教师应在期中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公布期中考试成绩并及时进行试卷分析;一周内向所在学院(系、部)教务办提交期中考试成绩分析表,各学院(系、部)汇总后报教务部备案。
教务部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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