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了方便学生学习,现提供普通教室作为学生自习的场所。但由于学校资源有限,提供的教室是指没有教学安排时,可作为自习场所,若教室已有教学安排,则以上课和其他教学活动为主。综合各学院(系)以及教室情况后,现将教室以学院(系)为单位进行区域划分(如附件),请各学院(系)在9月26日之前上报监管自习教室负责人, 并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室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自习教室的管理和检查,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校将不定期地对各学院(系)教室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如对长期不用或管理不到位或影响教学环境的,将给予收回,并予以通报。
北区教室管理员:张师傅, NB102 联系电话:665979 88130060
南区教室管理员:朱师傅, SC215 联系电话:666329 88130059
教务部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