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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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开展2012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和2013年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3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宁波理工教〔2010〕1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和2013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2012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工作和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二)结题验收: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适用相应类别的结题表。上报《结题表》和结题报告(不少于3000字)纸质1份及电子版,并附主要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表统一采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上报《中期检查表》纸质1份及电子版。
(三)结题要求
1.教材建设项目:教材出版或更高级别教材建设项目立项资助为项目结题验收合格标准。结题材料除教材外,需不少于3000字结题报告一份。
2.2012年以后立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结题,要求公开发表1篇以上教研论文方可结题,发表论文不可替代结题报告。
(四)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12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材料和2013年校级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报教务部。
教务部对各单位上报的结题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对项目质量控制不严,项目完成质量不高的单位,下年度视情况限制相应类别项目申报。
相关表格请在教务部网站“资源下载”栏目下载。
教务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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