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成果完成人申报,成果完成单位推荐,教务部审核,专家组评议,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对象和申报宁波市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已初步确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8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教务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教务部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教务部(行政楼303)
教务部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