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2013-2014学年校历安排,6月19日-7月16日为第三学期。现就有关第三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学院(系)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在第三学期集中安排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综合实习、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
2、各学院(系)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在第三学期集中安排研究型、开放型、综合型实验以及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实践教学活动。
3、各学院(系)应充分利用第三学期,积极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组织集中的学科竞赛训练、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
4、各学院(系)应充分利用第三学期,积极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组织集中的出国、出境访学、游学活动。
5、各学院(系)应充分利用第三学期,积极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举办各类专业证书的培训活动,开设集中的国内各类专业证书培训等课程。
6、各学院(系)要充分利用第三学期,积极开展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各类教学活动,并于
5月30日前将第三学期教学安排报送教务部姜老师,地点:行政楼301室,电话:88229021,邮箱kwjiang@nit.zju.edu.cn。
教务部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