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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核对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7    点击数:
 

各学院(系):
为统筹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启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核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请各单位根据附件1核对2010-2014级开课计划中的各项课程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关于专业选修课,继续实行先排课、后选课,请各单位将学生选课前确定不开设课程信息及不开原因填写至附件2,并提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
2、如果个别教学计划需要调整,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中提交更改计划,打印并提交《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书面材料。
3、在开课计划核对表的“院系意见”处做好标注,并提交全部开课计划的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说明如下:
(1)对于核对无误的课程,标注“开设”,其中,涉及多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果不在当学期录入成绩,标注“开设,不落任务”;
(2)对于选课前确定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标注“拟开设”并注明课程容量
(3)对于调整、遗漏、已开设、不开设等课程,做好相应备注,其中,不开设的课程需注明原因。
4、请各单位将需提交的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于3月21日前交至行政楼30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xxh@nit.zju.edu.cn,联系人:徐晓红,联系电话:88229183。
5、由于教育部关于2013年新申报专业增设结果尚未公布,所以针对新申报专业的开课计划暂不核对,但请有关单位先行做好2013年新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准备工作。
(三)请有关教学单位及时启动专业分流工作。本学期开展该项工作的单位,请于3月21日前填写完成附件3、于5月9日前填写完成附件4,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xxh@nit.zju.edu.cn。
附件:
教务部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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