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统筹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核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请各单位按照”附件1”核对2009-2013级开课计划中的各项课程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自本学期起,将实行“专业选修课”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选课,选课工作与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体育课等课程同步进行,即先排课,再选课。请各单位将学生选课前确定不开设的专业选修课课程信息及不开原因填写至“附件2”并提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
2、如个别教学计划需要调整,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中提交更改计划,打印并提交《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书面材料。
3、在开课计划核对表中,对于核对无误的课程,在“院系意见”处标注“开设”;对于调整、遗漏、已开设、不开设的课程,在“院系意见”处做好备注,其中,不开设的课程需注明原因;对于选课前确定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在“院系意见”处标注“拟开设”。需提交全部开课计划的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
4、请各学院(系)将需提交的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于10月15日前交至行政楼30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xxh@nit.zju.edu.cn,联系人:徐晓红,联系电话:88229183。
5、自2013级起,每学年第三学期课程录入在双学期的教学计划中,请各单位一并核对。
(三)请有关教学单位及时启动专业分流、分方向工作,本学期开展该项工作的单位请填写“附件3”,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xxh@nit.zju.edu.cn;专业分流工作全部完成后,填写“附件4”,并于11月29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yuanxy@nit.zju.edu.cn,联系人:袁晓屹,联系电话:88229123。
附件:
教务部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