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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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和2012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宁波理工教〔2010〕1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和2012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2011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工作和2012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二)结题验收: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适用相应类别的结题表。上报《结题表》纸质1份及电子版,并附主要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表统一采用《学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上报《中期检查表》纸质1份及电子版。
  (三)结题要求
  1.教材建设项目:教材出版或更高级别教材建设项目立项资助为项目结题验收合格标准。
  2.2012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结题,要求公开发表1篇以上教研论文方可结题。
  (四)各单位于10月24日前将本单位2011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材料和2012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报教务部。
  教务部对各单位上报的结题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对项目质量控制不严,项目完成质量不高的单位,下年度视情况限制相应类别项目申报。
教务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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