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统筹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在前期各学院(系)教学计划调整的基础上,现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09-2012级开课计划,根据“附件1”核对;2013级开课计划,根据各专业2013-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填写“附件2”。
二、请核对本单位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表中各项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 对于部分专业年级已开设过的课程,在“院系意见”处标注“不开设,第*学期已开”。
2. 对于开课计划未列入的遗漏课程,请在开课计划核对表下方空白处予以遗漏说明。
3. 对于核对无误的课程,请在“院系意见”处标注“开设”。
三、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中的“专业选修课”,请各学院(系)在3月31日前组织学生完成选课,并在开课计划核对表中“院系意见”处标注“开设”或“不开设”,且对开设的课程注明选课人数,不开设的课程汇总至“附件3”。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应有25人以上选修方可开班,具体依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选修课程管理办法(2009年8月修订)》(宁波理工教〔2009〕145号)文件执行。
五、请相关教学单位及时启动大类分专业、专业分方向等工作,分专业或分方向的结果发送至yuanxy@nit.zju.edu.cn,联系人:袁晓屹,联系电话:88229123。专业选修课开展网上选课的单位,请于3月19日下班前将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课程清单发送至zza@nit.zju.edu.cn,联系人:周志昂,联系电话:88229020。
附件:
教务部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