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教务部负责学校教学类实验室建设管理中的立项审批和大型设备更新维修的立项审批工作。资产财务部日前已下达2013年度教学设备购置费500万元、教学(大型)设备维修(维护)费80万元。2012年11月各教学单位实验中心通过教务部上报给宁波市财政局的2013年度教学实验设备经费预算达到1100万元,远高于学校安排的500万元经费预算。
为此本次教学实验设备经费将根据下列原则来分配:
1、先公共实验设备,后专用实验设备;
2、先基础实验设备,后专业实验设备;
3、先更新实验设备,后新开实验设备;
4、先主要实验设备,后辅助实验设备;
5、先基本实验要求,后更高实验要求;
6、先第一学期设备,后第二学期设备。
望各教学实验中心根据经费分配原则编制2013年教学实验设备预算,在3月29日前提交电子版、书面版(需签字盖章)各一份。
电子版发至:kwjiang@nit.zju.edu.cn
教务部
201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