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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校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1    点击数: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办法》(理工教[2009]148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校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要求
  遗失学生证、校徽的学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系)审核批准后方可补办。
  二、补办流程
  各学院(系)负责老师按要求进行审核,以学院(系)为单位汇总表格,到学校资产财务部统一缴费后,凭财务收据和汇总表格,在规定时间内补办。
  三、补办日期、地点
  日期:2013年4月11-12日; 2013年6月13-14日
  地点:行政楼教务部304办公室
教务部
2013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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