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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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安排自习教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4    点击数:
 
各学院(系):
  为了方便学生学习,现提供普通教室作为学生自习的场所。但由于学校资源有限,提供的教室是指没有教学安排时,可作为自习场所,若教室已有教学安排,则以上课和其他教学活动为主。
  综合各学院(系)以及教室情况后,现将教室以学院(系)为单位进行区域划分(如下表),请各学院(系)在3月8日之前上报监管自习教室负责人, 并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室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自习教室的管理和检查,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自习教室安排表
序号
学院(系)
教室
1
经济与贸易学院
NB223,NB226,NB230,SC307,SC308
2
传媒与设计学院
SB203,SB312, SB317,SB321
3
外国语学院
SB204,SB313,SC202,SC205
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NB122,NB203,NB205,NB206,NB207,NB328,NB330,SC208,SC209 ,SC210,SC211
5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SB202,SB216,SB305,SC206
6
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
NB101,NB103,NB104,NB106,NB120,SC305,SC306
7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SB206,B306,SB307,SB319,SB320,SC207
8
管理学院
NB107,NB109,NB121,SB201,SB315,SC310,SC311 SC309
9
法律系
SB205,SB322
10
公共自习室
NC101,NC102,NC103,NF101,NC201,NF201
   学校将不定期地对各学院(系)教室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如对长期不用或管理不到位或影响教学环境的,将给予收回,并予以通报。
  北区教室管理员:张师傅, NB102 联系电话:665979 88130060
  南区教室管理员:朱师傅, SC215 联系电话:666329 88130059
教务部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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