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期中考试将在第9-10周进行。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积极做好数学类、外语类、物理类等公共课程和理论力学等学科大类与专业基础课程的期中考试组织工作。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其他课程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期中考核。
2.积极做好期中考试的监考安排工作(详见附件),及时告知教师和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nit.net.cn)查询期中考试具体安排情况,准时参加考试和监考。
3.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审查校外实习或走读学生入校考试情况,在考前将名单汇总报教务处。若学生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监考观察期或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督促各任课教师在期中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公布期中考试成绩并及时进行试卷分析;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教务办提交期中考试成绩分析表。各学院要将汇总后的成绩分析表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