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原则意见》(浙大宁理教〔2020〕178号)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在2019-2020学年和2020-2021学年教学业绩评价优秀(两个学年均非免评)的教师免评一年。免评教师在2021-2022学年未出现教学事故,本学年教学业绩评价按优秀评价。现将2021-2022学年教学业绩免评教师名单公布如下:
教务处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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