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浙大宁理教〔2022〕34号)文件精神,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课程性质统筹规划,参照“学院—系”“学院—教学中心”“学院—课程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等多种模式组建基层教学组织。现将各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结果予以公布。
截至6月8日,基层教学组织共备案83个,组成模式及数量为:“学院—课程组”31个、“学院—教学中心”13个、“学院—教研室”10个、“学院—系”10个、“学院—课程团队”7个、“学院—课程群”5个、“学院—实验教学中心”4个、“学院—教研组”2个、“学院—教育中心”1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文件规定,请各学院做好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工作。各个基层教学组织应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改革成效、课程建设成果、课堂教学效果等为抓手,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文末下载查看):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20220608)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