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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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组织推荐学校教学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浙大宁波教2022〕129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学校教学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教风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三)关心学校教学建设和发展,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经验,有参与教学工作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退休前能够任满一届(4年)

二、推荐要求

1.启新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推荐1名青年教师代表(年龄要求40岁以下);

2.其他学院通过适当的民主程序推荐2名具有高级职称委员人选并进行推荐排序,其中1名人选须为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在编教师;

3.学生处推荐1名在校学生代表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表(附件)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行政楼303,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龚欣欣,短号:662208,

邮箱:gongxinxin@nbt.edu.cn。

 

附件:学校教学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9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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