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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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7号)精神,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四新”建设、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涉外法治和非通用语种等紧缺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鼓励跨学科、跨校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项目和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其中教学改革项目按教学改革分11 个领域,详见申报书。

请各学院统筹考虑项目申报类型,不得集中在一、二个领域。

二、名额推荐

此次立项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我校共10个名额,其中教学改革项目9项,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1项。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3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如多个学院合作申报,则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负责上报材料。

2.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

3.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5.2021年和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项目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1112)编制经费预算。

(二)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厅审核并公布结果。结题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须按时上报符合《申报书》所承诺的课题成果。

2.在正式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教研论文(增刊、会议论文除外)。

3.撰写3000-5000字的研究报告,项目要从解决教学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并提供佐证材料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完成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请于1024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2申报书(WORD版),附件3活页(PDF版),附件4推荐表(签章版PDF扫描件)和附件5汇总表(WORD版)电子稿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叶婷婷,邮箱:iirelin@nbt.edu.cn,电话:88229583661818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7号)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活页

4.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

5.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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