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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216号)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数量

我校限报规划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1项,规划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11项,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2项。

二、参考选题范围

规划课题针对教育教学理论创新,教育教学体制改革、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专业与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教学管理创新、教学质量监控、深化产教融合、强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

共同富裕专项课题主题和研究内容必须与共同富裕高度相关,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

三、申报课题条件

课题申报向一线教师倾斜。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以课题管理平台结题审核通过为准,系统会自动阻止在研课题的负责人申报课题);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四、申报流程

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2活页(以“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和附件3资格审查表(签章版PDF扫描件)电子版于114日中午12点之前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时不再受理,请各位教师合理安排提交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网上申报事项待校内评审结束,推荐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婷婷,邮箱:iirelin@ nbt.edu.cn,电话:88229583

附件:

1.《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216号)

2.课题申报活页表

3.课题申报资格审查表

教务处

20221019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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