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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首届“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教学管理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教学教务管理水平,决定开展首届“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学院或部门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学副院长、教务人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二、评选名额

本届“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名额:

1. “优秀教学副院长”,不多于2人;

2. “优秀教务人员”,不多于4人;

3.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不多于8人。

三、评选条件

1. 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为人师表;

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善于思考总结,能高效出色履行教学教务管理岗位职责;

3. 结合教学教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成效显著;

4.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服务质量高,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

5.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对于参与评奖的教学副院长、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还应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了较强的组织管理、全局谋划、改革开拓作用,对所在单位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成效显著;对于参与评奖的教务人员,还应在教学教务管理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得到师生高度认可。参与评奖的人员,须在相应岗位上工作3年及以上。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 评选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审定的方式开展。各单位推荐名额如下:优秀教学副院长、优秀教务人员,推荐名额不限;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每单位限推荐1人。

2. 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优秀教学管理奖”推荐表》,经审核后推荐,并于1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xh@nbt.edu.cn

联系人:徐晓红,办公地点:行政楼306室,办公电话:88225909

五、其他事项

已获评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优秀教务人员的同志,直接认定为本届“优秀教学管理奖”获得者,且不占用评选名额。

附件: “优秀教学管理奖”推荐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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