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点击数:

各学院、全体学生: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将于0614日开始,为保证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选课涉及到学生的学业进程,请各学院负责学业指导的教务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学生应根据课表做好合理的选课规划。每位学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选课。

二、选课类别及信息

1 选课类别及信息

面向对象

课程类别

课程

备注

2019

建筑学学生

公共选修课/素质拓展课/通识选修课

87门课程

每位学生最多可选2

专业特色课

以各专业教学计划为准

根据专业要求选择

2020-2021级本科学生

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

79门课程

每位学生最多可选2

创新创业课程

8门课程

专业特色课

以各专业教学计划为准

根据专业要求选择

 

2022

本科学生

 

 

外语课

大学英语V

学术英语I

1.入学修读《大学英语Ⅲ》的学生必选;2.根据板块课程的实际安排选择1门;

体育课

体育Ⅲ,69个项目

限选1个项目

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

79门课程

每位学生最多可选2

创新创业课程

8门课程

专业特色课

以各专业教学计划为准

根据专业要求选择

2022

专升本学生

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

79门课程

每位学生最多可选2

创新创业课程

8门课程

专业特色课

以各专业教学计划为准

根据专业要求选择

三、相关说明

(一)关于课程学时数

创新创业课、体育课、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课表内每周2学时(16周或8周),总学时3216

(二)“20212022版培养方案与“20192020版培养方案”、(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课程归属对应关系如下:

2 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课程模块对应关系

20212022版培养方案

20192020版培养方案

2018版培养方案

创新创业课程

创新创业课程

创新创业类

模块A(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

模块A(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

艺术类

模块B(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

模块B(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

人文社科类

模块C(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

模块C(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

模块D(文明对话与世界视野)

模块D(文明对话与世界视野)

模块E(社会科学与当代中国)

模块E(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

模块F(自然科学与技术创新)

模块F(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类

模块G(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

模块G(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

模块H:“四史”课程

/


(三)关于公选课重修

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分属不同模块,模块学分、总学分应满足毕业要求学分,但未通过的课程会影响学分绩点。公选课如果有未通过的,可以有两种修读方式:1)在选课期间查询该课程是否有开设,若有开设且有容量,则可以继续修读该课程。系统会提示“你已修读过此课程,若继续修读将收取重修费用”。重修费用在下一学期开学初重修缴费期间缴纳,未按时缴纳费用的由教务处统一删除选课名单。2)改修其他的公选课。公选课重修费用缴纳咨询,88229253,张老师。

四、选课时间及安排

登录方式:点击信息门户网站的“新版教务系统”免密码登录。

(一)前期工作

1.610日起,学生首次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查看课表。

2.613日前,各二级学院开展选课指导,指导学生阅读《选课指导手册》,规划学业进程。
 
(二)选课时间及安排

3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选课时间及安排

内容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操作规则

备注

预选

61412:30

61416:30

面向2019级建筑学、2020级本科生及2022级专升本学生,课程只可选不可退。选课受容量限制,按照先到先得原则。

包含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课程重修选课。

61417:00

61510:00

面向2019级建筑学、2020级本科生及2022级专升本学生,课程只可退不可选

61512:30

61516:30

面向20212022级学生,课程只可选不可退。选课受容量限制,按照先到先得原则。

61517:00

61610:00

面向20212022级学生,课程只可退不可选

确定、发布停开及增开教学班

1. 最低开班人数要求:通识选修课程为40人(受场地限制的特殊课程除外),外语、体育课程为30人,专业课程为25人(专业人数不足的除外)。

2. 各学院须在61617:00前在系统内完成停开及增开教学班

教学班调整清单将公布在教务处网站及教务管理系统公告栏。

学生查询选课结果

61912:00以后

如果课程在学生个人课表中显示,则表示已经选中,如未显示,则表示没有选中。

学生务必及时、认真查看个人课表,确认课程是否选上。

正选

61912:30

62010:00

面向全体学生,课程可选可退(预选课程在本阶段不可退)。选课受容量限制,按照先到先得原则。

包含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课程重修选课。

正选结束后体育课和外语课的现场补选

2023621

8:30-11:3013:30-16:30

【面向对象】因时间冲突等原因未完成体育或外语选课的学生。

【体育课】游泳馆203;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8229095

【外语课】SC404-2;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8229088

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件在规定时间完成选课。

(三)关于网络课程

1.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学校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5门网络课程(其中2门通识必修课、3门通识选修课)。具体名单如下:1)劳动通论, 2)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 3)戏曲鉴赏(选修),4)艺术导论(选修),5)大学生创业基础(双创)。(具体要求,请查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网络课程学习须知

2.第二轮选课结束后,选课名单即递交课程平台,不再进行课程调整。

3.课程学习要求见“网络课程学习须知”。

4.学生应登陆教务管理系统仔细查看课表,已选中的课程将在课表底端“未安排上课时间的课程”处显示。切勿漏修课程

五、选课注意事项

(一)学生在选课前,应全面了解本专业的培养计划,熟悉教务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通读《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在学院指导下安排好课程修读计划,并应按时认真查看个人课表。

(二)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如需要教材,请点击“预定教材”选框,否则,将不予发放教材。

(三)学生选课、修课、考试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取得该课程成绩。对于同一门课程,每位学生限选一次。

(四)学生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后方能参加选课。

(五)学生应在选课期间、下学期开课前,认真查看个人课表,确认是否选课成功、上课时间及地点。

(六)学生应慎重选课,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大宁理教〔202071 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的考核。学校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所有考核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单和学籍档案,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一律进行标注。”

(七)各学院请务必对高年级学生计划内课程修读情况进行排摸,确保第七学期之前开足计划课程,以满足学生毕业学分需求。

(八)学生在选课期间,应及时注意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选课信息及相关事宜,如有不明事宜,可向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咨询,

咨询电话:

商 学 院:88229523,张老师;

传法学院:88130232,李老师;

外语学院:88229088,何老师;

材料学院:88130161,吴老师;

机能学院:88229579,谷老师;

信息学院:88229056,钟老师;

数据学院:88229939,李老师;

土建学院:88130061,刘老师;

生化学院:88229543,张老师;

设计学院:88229557,林老师;

启新学院:88130166,何老师;

教 务 处:88229253,张老师;

教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88229020,徐老师

附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含选课通知、选课系统操作指南、网络公选课学习须知、各类课程选课目录、公选课课程简介)

教务处

202369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