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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调整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类别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1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浙大宁理教〔2022203)规定,学校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类别认定主要依据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和《中国高教研究》2023年第4期刊发的《2022年全国高校高等教育科研论文分析》中教育教学类最具影响力期刊,现对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类别认定作相应的调整。

1.《中国高教研究》、《高等工程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武汉)、《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教育发展研究》列入Ⅰ类论文期刊。

2.《高校教育管理》、《大学教育科学》、《研究生教育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江苏高教》、《复旦教育论坛》、《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大学教育》、《教育科学》、《北京大学教育评论》、《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清华大学教育研究》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列入Ⅱ类论文期刊。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宁理人202178)文件规定,刊载的论文如无其他说明,按论文投稿时的刊物级别认定,如未注明投稿时间则以论文发表时的刊物级别认定。

附件:

1.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

2.2022年全国高校高等教育科研论文分析

教务处

20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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