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拟开展2023年下半年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备案范围包括新增、调整或撤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备案范围填报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1)。
2. 关于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工作任务与要求、设立流程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
3. 目前已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名单见附件3。
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备案表”的电子文档(含Excel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E-mail:xxh@nbt.edu.cn,联系人:徐晓红,办公电话:88225909。
附件:
1.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2023年11月)
2.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浙大宁理教〔2022〕34号)
3.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基层教学组织一览表(2023年6月)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