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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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确保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教务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96日老生报到注册,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到校情况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实时报到、注册,并于9101700之前统计学生注册情况。对于未及时报到注册的学生,各学院应尽快联系学生办理。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二、补考及成绩管理

1.学生补考时间计划为97日—911日,时间、地点安排将在期末考试后公布在教务处网站。各学院要督促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及时登录教务系统(网址:https://jwxt.nbt.edu.cn)查询补考安排,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三证之一)准时参加考试。各学院应积极组织补考工作,做好学生考试的纪律教育和备考提醒,做好教师监考的培训和提醒。

2.各学院教务员或任课教师应在学生补考结束后五日内及时录入和提交成绩。

3.有关免修、自修、课程替代和校内学分认定等事项的办理流程另行通知,办理时间为开学初第一周至第五周。特别提醒:针对已办理完成学分认定的(除中长期对外交流学分外)课程,如进入新学期课表需要申请免修。

三、学籍管理

1.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各学院应在913日之前按照“学生转专业流程单”办理好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召开转专业学生会议进行相应的学业指导工作,要求学生及时检查自己的新课表,确保准确无误。

2.做好各类退学、休学学生的离校工作。各学院应及时通知未办理手续的学生按规定完成离校手续。

3.做好休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开学第一周,各学院应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各学院应做好复学学生的学业指导,帮助学生检查课程表是否准确无误。

4.各学院根据补考成绩在1014日之前完成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并报送处理结果。

四、毕结业更新

各学院在补考结束后(920日之前)及时报送《毕结业结论更新表》(附成绩单),以便做好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工作。

五、重修补修

1.重修单开班申报

需开设重修教学班的学院,于918日(周三)1200前提交《重修单开班课程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至教务处刘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1

2.学生申报流程及要求

1)需重修、补修、提前修课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报名成功后,学生个人课表显示课程信息,即可到相应班级上课—>缴纳费用—>费用支付成功即可视为重修等报名成功,反之则视为未成功,未成功的不能正常修课以及参加考试。

2)不能报名重修的,可能存在两种情况:重修课程或重修替代课程本学期无开设任务;重修课程替代库内无替代课程,需及时联系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不属于学生所在学院开设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开课学院对接进行替代库维护,维护完成可即时报名。

3)为保障学生权益,更好体现重修单开班的教学意义,学校每学期开设的重修单开班只允许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报名;学生课程考核及格但成绩不理想者,可以通过申报正常教学班的方式进行重新修读(学位课程《大学英语Ⅳ》卷面分低于60分的学生除外)。

3.学生申报时间:

191912:30-92012:30:仅限2020级建筑学、2021级学生及结业生申报;

292312:30-92712:30:所有学生均可申报;

3)缴费:首次修读(补修、提前修课)费用纳入学年统一结算学分学费,重修费用单独结算。108-1011日,学生自行通过网页平台、支付宝、浙江政务服务APP等方式自行支付重修费用,操作方式见附件2。重修费用标准为2020-2021级学生52.5/学分;2022-2023级学生84/学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普通课程105/学分,核心课程100美金/门。

4.结业生《大学生体能测试I》补测流程(待启新确认)

《大学生体能测试I》未通过的结业生于9121500-1600自行到体育馆参加补测,启新学院体育部在补测结束后五日内将学生成绩汇总表提交给教务处葛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3

5. 2023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重修流程

1202493日中午12点前各学院上报202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重修名单给教务处应丽艳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4

2202494日计财处把名单导入缴费系统;

3 202494-6日学生缴费(过期不予办理);

4202497日计财处提供已缴费名单;

5202497日名单反馈给各学院,由学院根据情况在开学初补考(202497-11日)或期末考试(202518-14日)期间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若确实需要在补考期间安排答辩的,请学院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6)学院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重修答辩后5天内汇总成绩报教务处葛宁欢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5

六、各类课程调整安排

1.因时间冲突等原因未完成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体育或外语选课的学生及学籍异动学生(转专业、复学),调整体育、外语课程时须携带本人学生证现场办理。

2.通识选修课的补选、退选由学生自行上网操作完成,不接受现场调整。选上网络课程的学生须仔细阅读《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网络公选课学习须知》(见教务系统公告栏或教务处网站《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1.各类课程调整时间安排

课程类别

面向对象

课程调整方式

调整时间

联系方式

备注

体育

时间冲突未完成选课

现场调整

99-920(8: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石老师

SA四楼电梯出门左拐

88130166


外语

何老师SC404-2

88229088


通识选修课

2020-2023级在校生

自行线上调整(1.可补选、退选。2.不接受现场调整)

9199:00- 16:30

叶老师88229583


七、国(境)外交流学生成绩管理

1.根据实际学生长期出国交流情况,各学院于108日之前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葛老师,汇总表详见附件6,并及时做好此类学生选课课表检查工作。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申请学分认定的时间初定为开学第一周至第五周,具体办理事宜另行通知。

3.学分认定申请依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对外交流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4104号)执行。

八、教师开课前准备

1.任课老师应围绕课程目标,对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设计,撰写教案,填写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实行网上填写,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录入教务系统并打印,经相应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开学第一周交所在学院保存并告知学生。各学院需做好教师教学日历的填写、审核、归档工作。

2.实验课任课教师在开课之前应检查并确保实验室教学软、硬件环境的可用性。第一周安排的实验课如不开课,须在教务系统中办理临时调停课手续,并及时通知到相应学生。

九、教材领取

1.领取时间:2024级新生95日,2024级专升本新生97日,其他年级学生97-8日;地点:生活园区17幢学生公寓一楼东首教材仓库

2.领取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发放,每班班长持身份证领取本班教材,每班班长或负责领书的学生必须认真核实所领教材数量(注意核实本班是否有服兵役、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同学),如所领教材有数量多余或者发放不到同学手中,请在一周内退还,否则多余数量的教材费用将由班长或负责领书的学生负责。各学院应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十、其他工作

1.各学院在开课前以多种形式再次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查阅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对于外聘教师要告知其本人,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学生,通知学生进入“教务系统—信息查询—学生课表查询”中查询自己课表,与班级同学进行比对,除学生自己选课的课程(体育项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特色课、专业方向课、专业模块课)外,要重点查询其他课程是否有出入,若有缺失课程的请于开学后两周内到行政楼305徐老师处咨询。

2.为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开课第一周要严格控制教师的调停课申请。任课教师若有临时调停课的,请在“教务系统—申请—调停课申请”中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打印通知单,于开课前送至南北区教室管理处(南区SC215朱师傅、北区NB102张师傅)或者机房(石麟大楼201杨老师)。各学院须认真做好教师调停课的把关工作,禁止任课教师在未办理调停课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调课、停课以及自行使用教室进行补课等,以共同维持规范、有序的教学秩序。

 

附件:

1.重修教学班开课课程汇总

2.学生重修补修网上报名及平台缴费操作指南

3.成绩提交汇总表

4.毕业论文(设计)重修名单汇总表

5.毕业论文(设计)重修成绩评定汇总表

6.出国(境)交流学生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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