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精神,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大宁理教〔2025〕116号)文件,配合做好 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开展2025级新生学籍卡存档工作,具体如下:
一、操作步骤
(一)学籍卡打印:
1.毕业管理—毕业生信息查询—学籍卡打印;
2.选择学院、年级、专业、班级,按条件查选择“学籍状态、是否在校”;
3.点击“打印”;
4.班导师签名、制表人签名可以手签或盖章;
5.学院章盖在下角“日期”上。
(二)学籍卡归档名单打印:
1.学籍管理—学籍信息查询—按班级打印学生名单;
2.点击“打印”;
3.选择“新生学籍卡归档名单打印”。
二、审查步骤
1.学籍卡整批打印(10月24日之前),要求学生本人补充填写各项信息。学生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1。
2.10月30日之前收齐学籍卡,核查照片与学生本人是否相符、所填写的资料是否与档案资料相符、笔迹是否一致等等。
3.产业工程师等人才培养特色班按录取专业存档;休学的学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让学生填写。
4.各学院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以及有疑问而又无法根据上述材料确认的学生,应将问题反馈给各学院分管招生负责人汇总后,报给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5.根据学校档案馆存档要求,存档学籍卡以班级为单位,使用统一封面模板(另行发送至学院)。新生学籍卡归档名单与学籍卡数量、顺序一致,学籍卡归档名单左上角学院处盖章。每页的右下角盖页码章(学籍卡归档名单页为第1页)。所有材料于11月14号前交行政楼310,由教务处统一提交存档。
附件:学籍卡填写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