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级新生学籍卡存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5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精神,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大宁理教〔2025116号)文件,配合做好 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开展2025级新生学籍卡存档工作,具体如下:

一、操作步骤

(一)学籍卡打印:

1.毕业管理毕业生信息查询—学籍卡打印

2.选择学院、年级、专业、班级,按条件查选择“学籍状态、是否在校”;

3.点击“打印”;

4.班导师签名、制表人签名可以手签或盖章;

5.学院章盖在下角“日期”上。

(二)学籍卡归档名单打印:

1.学籍管理学籍信息查询按班级打印学生名单

2.点击“打印”;

3.选择“新生学籍卡归档名单打印”。

二、审查步骤

1.学籍卡整批打印10月24日之前,要求学生本人补充填写各项信息学生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1。

2.1030日之前收齐学籍卡,核查照片与学生本人是否相符所填写的资料是否与档案资料相符笔迹是否一致等等。

3.产业工程师等人才培养特色班按录取专业存档;休学的学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让学生填写。

4.各学院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以及有疑问而又无法根据上述材料确认的学生,应将问题反馈给各学院分管招生负责人汇总后,报给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5.根据学校档案馆存档要求,存档学籍卡以班级为单位,使用统一封面模板(另行发送至学院)。新生学籍卡归档名单与学籍卡数量顺序一致,学籍卡归档名单左上角学院处盖章。每页的右下角盖页码章(学籍卡归档名单页为第1页)。所有材料于11月14号前交行政楼310由教务处统一提交存档。

 

附件:学籍卡填写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251015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版权所有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