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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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在期中阶段开展期末考核课程的缓考和放弃考试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本次期中考试的安排,部分已结束教学任务的课程安排在期中阶段进行期末考核,针对这类课程的期末考核可开展缓考和放弃考试申请,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缓考和放弃考试的申请方式与时间。学生须在考前通过办事大厅的相关事项办理,申请开通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12日(课程申请的具体截至时间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执行),逾期不可提交申请。申请必须审核完结后,方可生效,如审核没有完成或没有通过,成绩按照“缺考”处理,故提醒学生密切注意关注流程审核进度。

2.缓考和放弃考试的申请课程范围。仅限于在期中考试阶段进行的期末考核课程,期中考核的课程不可申请缓考和放弃考试,如学生提交此类课程的申请,学生所在学院须在审核时予以拒绝,并及时提醒学生。

3.期中考试属于一门课程的过程性成绩之一,如有冲突情况,请学生与任课教师做好沟通。

4.本次申请通过的缓考课程,将安排在后一学期初的补考阶段进行考试,请学生注意后续的补考安排,补考不可再申请缓考。

5.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可及时联系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咨询。

请各学生学院做好相关工作的告知和提醒,开课学院要督促任课教师及时进行放弃考试的审核,避免耽误流程进度。

教务处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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