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次期中考试的安排,部分已结束教学任务的课程安排在期中阶段进行期末考核,针对这类课程的期末考核可开展缓考和放弃考试申请,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缓考和放弃考试的申请方式与时间。学生须在考前通过办事大厅的相关事项办理,申请开通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12日(课程申请的具体截至时间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执行),逾期不可提交申请。申请必须审核完结后,方可生效,如审核没有完成或没有通过,成绩按照“缺考”处理,故提醒学生密切注意关注流程审核进度。
2.缓考和放弃考试的申请课程范围。仅限于在期中考试阶段进行的期末考核课程,期中考核的课程不可申请缓考和放弃考试,如学生提交此类课程的申请,学生所在学院须在审核时予以拒绝,并及时提醒学生。
3.期中考试属于一门课程的过程性成绩之一,如有冲突情况,请学生与任课教师做好沟通。
4.本次申请通过的缓考课程,将安排在后一学期初的补考阶段进行考试,请学生注意后续的补考安排,补考不可再申请缓考。
5.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可及时联系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咨询。
请各学生学院做好相关工作的告知和提醒,开课学院要督促任课教师及时进行放弃考试的审核,避免耽误流程进度。
教务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