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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强化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绩效管理,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学院于1020日前组织完成中期检查评审会(项目列表详见附件1),并提前一个星期将评审会方案(含评审时间、地点、议程、专家信息等)报至联系人处。学校将派专家和观察员参与学院评审。

二、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撰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如有特殊情况申请变更的,需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变更备案表》(附件4)。

2.评审专家根据项目进展、阶段性成果取得和推广情况等判定项目是否通过中期检查。

3.学院及专业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及项目进展情况,确定中期检查结果,完成附件1附录评审表的签章。

4.学院形成中期检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专家评审会情况,总体项目推进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计划、学院采取的项目监管及保障措施等。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1027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1、附件2(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附件3及佐证材料、附件4(如有)和学院中期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iirelin@nbt.edu.cn,纸质版(佐证材料无需交)一式一份签章后递交至行政楼302办公室。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

  

附件:

1.    2022年度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完成情况一览表

4.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变更备案表

 

 

 

教务处

20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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