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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161”工程首批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3    点击数: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学科专业“161”工程首批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市级重点专业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品牌专业3个,一流专业5个,新兴专业2个。

1. 品牌专业:已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省一流本科专业或经过宁波市高校品牌专业建设且成效好的专业,重点支持宁波市现代产业学院、产业工程师学院、现场工程师学院相关的专业

2. 一流专业专业建设基础好,社会需求大、生源质量高、 就业情况好、用人单位满意度高,与宁波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服务港口与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等紧密相关,并已列入学校专业规划重点发展。

3. 新兴专业2021年以来新设立的专业或方向,且列入学校重点发展规划,均为理工类专业。面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网络信息安全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上述重点专业的申报范围及建设任务详见市教育局通知要求(附件1)。

二、 申报要求

一个专业只能申报一种类型的重点专业,不接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专业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各学院于2024年8月2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WORD版,佐证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学校将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现场专家评审会,具体事宜待后续通知。

联系人:叶婷婷,邮箱:iirelin@nbt.edu.cn,电话:661818。


附件:

1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学科专业“161”工程首批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2 重点专业申报书

3 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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