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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及首批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及首批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58)(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及首批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及推荐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省级线上一流课程10门,线下一流课程6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0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6门,劳动教育一流课程2门。

省级线上一流课程认定采用“学校申报、省厅评审”的方式。省级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和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认定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的方式。

二、申报类别

此次推荐课程类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劳动教育一流课程。

三、申报条件

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及首批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之前已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的此次不再推荐,尚未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的校级一流课程优先推荐。

四、注意事项

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及团队主要成员每人每年限报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4种类型)和1门首批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

根据省厅要求,课程负责人申报的课程名称需与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名称一致,如因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出现课程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请提供不少于3位专家论证的证明(需说明新课程与旧课程内容是否一致,新课程是否符合省级一流课程标准建设要求等,提供专家签字、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学院章),一门课一份证明,扫描成PDF版本与附件材料一起提交。纸质版证明请留存备查。如无专家论证证明,则取消推荐资格。线上一流课程申报存在与教务系统课程名称不一致情况的,无需提交专家论证证明。

五、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616日中午1200之前将课程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课程信息汇总表和专家论证证明(如有)的电子版汇总后发至联系人钉钉。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66181888229583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及首批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

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2022年)

3.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申报书

4.线上一流课程(不含国际化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非省平台)

5.申报课程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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