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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和结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加强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一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0〕78号)的要求,决定开展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各学院组织(具体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学校负责审核抽查。

二、具体要求:

1. 中期检查要求: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学日历(附件2)和自查表(附件3);

2. 结题验收要求: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学日历(附件2)并完成结题报告(附件4)。8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以浙江省教育厅组织验收的结果作为结题依据,此次无需再提交结题材料。

3. 各学院应根据课程负责人的自查结果,形成本学院一流课程建设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院一流课程建设基本情况汇总、课程思政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3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各类材料(教学日历、自查表、结题报告、学院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302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iirelin@nbt.edu.cn。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661818

附件:

1.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列表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教学日历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自查表

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结题报告

教务处

2022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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