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一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0〕78号)的要求,决定开展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各学院组织(具体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学校负责审核抽查。
二、具体要求:
1. 中期检查要求: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学日历(附件2)和自查表(附件3);
2. 结题验收要求: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学日历(附件2)并完成结题报告(附件4)。8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以浙江省教育厅组织验收的结果作为结题依据,此次无需再提交结题材料。
3. 各学院应根据课程负责人的自查结果,形成本学院一流课程建设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院一流课程建设基本情况汇总、课程思政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3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各类材料(教学日历、自查表、结题报告、学院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302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iirelin@nbt.edu.cn。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661818
附件:
1.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列表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教学日历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自查表
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结题报告
教务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