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课程建设效果,持续推进一流课程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2 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及首批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认定结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52 号)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一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0〕78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省一流本科课程的中期检查工作(共26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各学院组织(具体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学校负责审核抽查。
二、具体要求:
1. 中期检查要求: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学日历(附件2)和中期检查表(附件3);
2. 为保证省一流课程建设质量,建设周期内不得随意变更课程信息。如确需变更的,课程负责人需严格按照附件4要求提交变更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至教务处备案。
3. 各学院应根据课程负责人的自查结果,形成一流课程建设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2022年省一流课程建设及宁理云学堂平台建课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3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各类材料(教学日历、中期检查表(附中期检查报告)、变更备案表(如有)、学院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3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iirelin@nbt.edu.cn。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
附件:
1.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列表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教学日历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
4.课程信息变更要求及备案表
教务处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