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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强化课程建设效果,持续推进一流课程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2 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及首批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认定结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52 号)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一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078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省一流本科课程的中期检查工作(共26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各学院组织(具体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学校负责审核抽查。

二、具体要求:

1.    中期检查要求: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学日历(附件2)和中期检查表(附件3);

2.    为保证省一流课程建设质量,建设周期内不得随意变更课程信息。如确需变更的,课程负责人需严格按照附件4要求提交变更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至教务处备案。

3.    各学院应根据课程负责人的自查结果,形成一流课程建设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2022年省一流课程建设及宁理云学堂平台建课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322日中午12点前将各类材料(教学日历、中期检查表(附中期检查报告)、变更备案表(如有)、学院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3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iirelin@nbt.edu.cn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

 

附件:

1.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列表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教学日历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

4.课程信息变更要求及备案表

 

教务处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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