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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征集2021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9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2021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22〕6号)(附件1,现将相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是2022年5月底之前已经完成的全国、省、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2019年以来已结题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成果均可参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

①《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

②《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5份同时在宁波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上传成果简述(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与成果活页文本(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网址:glpt.nbjks.cn -评比管理-成果评比

③《课题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一式3份。

申报材料请参照“申报材料有关事项说明(附件4”的要求上报。

2.上传系统注意事项:

①支撑材料不作强制要求上传系统,如需上传,可上传相关主报告、发表的论文等,最多不超过4个文件

上传的账号必须为课题负责人的账号,非课题负责人账户上传的课题一律取消评审资格。上传的文件名要求为课题名称(不得出现姓名、单位等实名信息),文件为word或PDF;号字或小四号字体。

3.《申报·评审表》的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成果申报人”限填1名,“成果合作者”限填5名,如是执笔(仅限1名)请注明,此栏将作为获奖证书填写时的主要依据,务必慎重;②省、市级规划立项课题,详细填写立项时间和立项编号。

4.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时,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

5.申报的课题成果材料严禁抄袭与剽窃,所有成果活页市教研所将进行学术不端的检测(去除个人复制比不超过25%),请严格控制字数,否则可能影响检测;附件材料切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奖项。

申报人请于5月12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龚欣欣,电话:88229853、662208

邮箱:gongxinxin@nbt.edu.cn。

 

附件:

1.《关于征集2021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通知》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3.《宁波市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活页评审表》

4.《宁波市2021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汇总表》

5.申报材料有关事项说明

 

 

教务处

2022年5月9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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